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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了, 但只會點頭打招呼, 沒甚交流的, 我會界定他們為點頭之交。


而認識了, 之後相交到一定程度的, 我會稱他們為朋友。


再進一步深入交往, 經常吃在一起, 玩在一起,
甚或一些各有所忙, 經常許久不見, 但仍會彼此關心的, 見面時雞啄唔斷的, 
我則稱之為好朋友。


有時候, 偶然算一算, 其實我都有許多朋友及好朋友呢!


不過原來朋友, 有時候是會隨著時間, 或一些經歷, 或一些人生際遇而流失。


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 還是需要緣份呢,
情人, 夫婦, 家人如是, 朋友亦然。 


有緣的, 才能夠長久維繫呢!!

基本上, 我很少放棄跟我的朋友保持聯繫, 我總嘗試維繫的,
但總還是會有些自然流失的。
我會覺得有些可惜, 不過, 我也沒法子呢!
那些只能變成我的過客朋友了。


每個人一生中究竟會有幾多位過客朋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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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egante.Paja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